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 > 正文

世界报道:大地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2-12-26 21:11:38    来源:证券之星    

                                     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相关资料图)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公司账簿及

其他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

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

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

记录,核对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记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三会规则

等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

                                  现场检查报告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内控环

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支持性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存在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重大信息的传递和披露流程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制度文件、账务情况,并与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

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核查了与募集资金使用

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

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现场检查报告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

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等,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相关管理人员进

行了沟通,了解近期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经营场所正常运

转,各项业务有序推进。公司所处行业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

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

                                现场检查报告

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大地熊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检查人员与公

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以及实地查看,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

供了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地熊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

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

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

况;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在对

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桂   程       易桂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现场检查 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热文推荐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