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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银星: 东方银星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时间:2023-02-06 19:07:4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2023-012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

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拟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

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

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

质押等手续。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款及银行票据的抵押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抵押担

保及贷款额度内,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条件决定具体实施贷款及担

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内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等事项,实际抵押

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准。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抵押担保,按照

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抵押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设定抵押申请授信或融资

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三、贷款人及抵押人基本情况

  (一)贷款人及抵押人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C2M9XPXR

  法定代表人:梁衍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1号3302B室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C2XRFBXF

  法定代表人:梁衍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1号3303室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C4WAD74L

  法定代表人:梁衍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83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29

层-01室

  成立日期:2022-11-2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

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

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A1-204-3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华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06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 (不

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 制品

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

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二)贷款人及抵押人财务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上海庚云、福州庚星尚未

开展实际运营,且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宁波星庚运营正常,

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抵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抵押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抵押协议。

在上述抵押额度内,结合实际资金需求与授信、融资规模,根据金融机构相关要

求签订具体抵押担保协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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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综合授信 自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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