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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3-01-04 19:07:57    来源:证券之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正在履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由于近期北京、江苏、安徽等地新冠疫情情况复杂,根据证券协会《关于疫情防

控期间证券公司开展保荐承销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并考虑到中科微至疫情防

控的实际需要,本次现场检查主要采取视频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查阅文件资

料等方式进行,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梁勇、康昊昱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康昊昱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等电子资料;

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中科微至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

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

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通过与制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

行对比和分析,本持续督导期间,中科微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通过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并核

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经核查,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科微至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

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银行

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及合

同资料,与负责募集资金使用的高管进行了访谈沟通。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不存

在被控股股东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相关财务资料、相关审议和决策

文件,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中科微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

资等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违法违

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大销售合同等,对公

司高管进行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

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经营状况正常。

(七)保荐代表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继续积极组织学习上市公司

规范运行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建议公司

继续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持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

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

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

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2022 年现场检查工作人员认为:本

持续督导期间,中科微至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和经营状况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

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勇           康昊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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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现场检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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