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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 关于预计触发董事会审议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2-11-29 22:11:06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预计触发董事会审议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触发“新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

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自 2022 年 11 月

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0%。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80%,预计将触发董事会审议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条件。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0]2614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 71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1,8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深证上〔2021〕63 号”文同意,公司 71,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乳转债”,债券代码

“128142”。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新乳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至 2026 年 12 月 17 日止。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新乳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69 元/股。2021 年 5 月 12 日,因公司实

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69 元/股调整为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54 元/股调整为 18.47 元/股;2022 年 6 月 15 日,因公

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新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47 元/股调整为

及 2022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乳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

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董事会审议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条件的说明

向下修正“新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新乳转

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2年8月16日至

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从2022年11

月1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新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

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自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新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0%。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80%,预计将触发董事会审议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规定,后续若触发董事会审议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条件,公司将按规定

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新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2月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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