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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最新:泰和新材: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时间:2022-11-18 17:10:13    来源:证券之星    

                                         临时公告:2022-073


(相关资料图)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3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等公告文件。

   (二)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通过公司网站对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

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临时公告:2022-073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

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

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人员、享受高管待遇的其他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

员,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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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审核意见 激励计划 泰和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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