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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 董事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3-03-21 20:00:49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

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

续发展。

   现任独立董事周林彬先生、陈秋雄先生、廖仲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尹祥先生就《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

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

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

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公

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司农审字[2023]22007160025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司

农审字[2023]22007160025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

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会

议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3]22007160035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3]22007160035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对资产负债表日2022

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会议同意公司本着谨慎

性原则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985.60万元,信用减值准备2,403.81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

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启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议案》

   针对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基于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会计科目中核算,相关收

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中核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操作主体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在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最高不超过 90,0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648,000 万元人民币),在授

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最高资金占用规模(包括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

留的保证金等)最高不超过 64,800 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相关制度在年度交易计划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

期限超过了授权有效期限,则该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会议同

意核准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香

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资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等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业

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

公司作为操作主体,开展商品类套期保值、天然气锁价业务等防范商品价格波动

风险业务,对冲实货敞口价格风险。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

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 408,984.00 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

期内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

占用的 金融机 构授 信额度 、为 应急措 施所 预留的 保证 金等) 最高 不超过

可循环使用)。

   会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

合市场情况、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决策公司或上述子公司通

过防范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方案的途径锁定天然气价格,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762,806,000.00 元(不含税金额)。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

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

方形成任何依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王颖女士、何汉明先生、冼彬璋先生、熊少强先生需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5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会议同意公

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的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一个或多个债务融

资工具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流动

资金周转、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股权投资等符合规定的用途。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

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

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

会议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申请备案、

挂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原则上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但其中类永续债期限为 2+N 年或者 3+N 年。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

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符合规定的用途。具体挂牌期限以资金需求及北

金所挂牌为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

权融资计划,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及存续有效期内

持续有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申请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行总股本954,65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4.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29,596,460.00元(含税),本次现金

分红总额为429,596,46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

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5,098,8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

信额度(含存量及新增)。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

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额度

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继续支持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659,070 万元,公司仍在存

续期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451,643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任一时点的担

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新增与存量担保额度之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

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担保事宜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办理。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根据公司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

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状况良

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评

结果,会议同意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2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评

结果,会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 2023 年发展规划,同意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考核方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议

案》

  为有效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推进薪酬分配的市场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高

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会议同意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

管理制度》。

  关联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2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建立对公司董事有效的约束机制,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董事薪酬管理方案》。方案明确董事薪酬,其中董事

长年薪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挂钩,以促进公司

有质量、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其他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 30 万元(税前)。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通过当年度起执行。原《内部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董事津贴实施方案》废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会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元亨仓储”)开展期货交割仓储业务分别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期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提供担保,元亨仓储其

他股东分别向上期所和郑商所按持股比例为元亨仓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元

亨仓储申请上期所、郑商所期货指定交割库资质,将可以开展期货交割仓业务,

有利于拓展生产经营规模以保障其持续发展,可以通过完善业务结构提升其自身

盈利能力,同时也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整体利益。元亨仓储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向元亨仓储提供担

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相关承

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

利、履行职责,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会议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7)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可意见;

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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