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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看点!亚通精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3-03-07 22:02:03    来源:证券之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烟台亚

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精工”、“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亚通精工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7,27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100Z0004 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余额

    商用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改造及建设项目

       合计         119,410.00   78,434.81   30,000.00   48,434.81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董事

会授权的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四)投资产品范围及期限

    在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内及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

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额度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

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七)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会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

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

素,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八)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

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

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监管要求。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

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不超过1.8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

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

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以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拟将不超过1.8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亚通精工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将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亚通精工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保钦

                            苏   北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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