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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电器: 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_热讯

时间:2023-02-14 20:59:25    来源:证券之星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

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

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二、《关于子公司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管拟出资不超过 5,350.00 万元认购财产份额,认购价格与其他

所有非关联方均保持一致,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事项有

利于进一步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有利于提升子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

和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子公司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相关事项。

  三、《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时

间安排等因素作出的决定,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并注销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黄沈箭、彭溆、刘裕龙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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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正泰电器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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