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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热门: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3-01-19 20:07:47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2 月 17 日 16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17 日

              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投

     资框架与融资计划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 1-3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3 已经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闫

军;议案 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23/2/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 年 2 月 13 日、2 月 14 日北京时间 1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

邮戳日不晚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 18: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

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

中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广汇能源 临时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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