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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天然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焦点观察

时间:2023-01-06 18:19:04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0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相关资料图)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司内部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通过公司内网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

间,如公司员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

映。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

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

的公司在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三)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激励对象不包括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

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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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激励计划 股份有限公司 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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