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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讯:宝馨科技: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2-12-16 20:07:07    来源:证券之星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

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可能与关联方苏州宝利来钣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来”)及苏州文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

氏精密”)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原 2022 年 截至目前已 增加预计 现预计 2022

  别        内容     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年发生金额

     苏州宝利

               参见(四)

向关联人 来钣金股

          钣金加工 1、关联交易    800.00  759.22 200.00 1,000.00

采购商品 份有限公

               的定价依据

     司

     苏州文氏      参见(四)

向关联人

     精密机械 钣金加工 1、关联交易    550.00  562.97 250.00   800.00

采购商品

     有限公司      的定价依据

            合计               1,350.00   1,322.19   450.00   1,800.00

   除上述预计额度调整以外,原 2022 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保持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朱永秀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观山路 9 号 3#南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精密钣金制品、五金机械零配件、工装夹具;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045.66 万元,净资产-10.05

万元;2022 年 1-11 月营业收入 1,062.88 万元,净利润-5.0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朱永秀担任宝利来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且为宝利来持股 60%的股东,朱永秀为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朱永福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宝利来系公司的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文兴

  注册资本:50 万元整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嵩山路 170 号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精密机械,模具及零部件,五金冲压件。(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775.71 万元,净资产为-68.19

万元;2022 年 1-11 月营业收入 670.81 万元,净利润 64.6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朱永福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文诗林持有文氏精密

定,文氏精密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

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经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双方之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三种价格之一计算: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

  推定价格指合理的成本费用(包括应缴纳的税项)加上合理之利润构成的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坚持了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

本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各关联方,与各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各关联

方的依赖关系。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所有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出于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公

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

况做出的合理预测,上述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保荐代表人:

               惠淼枫            刘文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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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宝馨科技 关联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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