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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中交地产: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2022-12-16 18:00:56    来源:证券之星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资料图片)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交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交地产”)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提

交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

前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中交地产舟山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

              )50.75%的股权,中交第三航务工

程局有限公司持有舟山公司 49%股权,舟山嘉晨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舟山公司 0.25%股权。舟山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集中管理,各股东方拟对舟山公司减资 30,000 万元,各股东方按持

股比例收回相应的投资款。由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是中交

地产实际控制人中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与中交地产存在关

联关系,本次减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通过审阅公司管理层提供的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各股东方对舟山公司减资按持股比例进行,

公平、对等;减资完成后中交地产持有舟山公司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中交地产并表范围;本次减资不会对舟山公司和中交地产财

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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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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