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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 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时间:2023-06-02 23:08:30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3—028


(相关资料图)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 渝发债 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

案》,确定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843,770,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20元(含税),不送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已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

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3,770,965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

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谌畅、吴静

咨询电话:023-63856995

传真电话:023-6385699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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