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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全球热点评

时间:2023-05-26 18:55:04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49


(资料图)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林红

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红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红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

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在辞职申请生效前,林红平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

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林红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红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离任后,林红平先生将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离任监事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中所

做出的相关承诺。

  林红平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谨向林

红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合规经营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

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孙雅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孙雅杰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孙雅杰先生,中国国籍,1984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重庆大学,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20 年 6 月加入公司,历任法务部副总经理,法务合规处总经理,

现任公司法务合规副总裁。

 孙雅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孙雅

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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