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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3-05-21 17:12:05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3-073


(相关资料图)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至2023年5月19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42,825股,已

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1.35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29.74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3,967,644.7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

施了股份回购。

   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6,642,82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回购的最高成

交 价 为 31.35 元 / 股 ,最 低 成 交 价为 29.74 元/ 股 , 已累 计 支 付的总 金 额 为 人民 币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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