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 > 正文

金利华电: 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时间:2023-04-26 22:12:02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3-015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

(XYZH/2023TYMA1B0141 号),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2,735.24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16,180.82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6,053.48 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

为-15,641.15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7,448.01 万元。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为: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二)现金分红的条件:1、当

年实现盈利,且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足额的法定公

积金、盈余公积金后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续经营;2、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 70%;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对外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含 30%);5、不存在不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满足上述全部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

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基于公司截至 2022 年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5.24 万元。截至

余额为 26,053.48 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5,641.15 万元,资本公

积余额为 27,448.01 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6,180.82 万元,

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5,641.15 万元。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

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

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热文推荐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