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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2-03-25 12:37:0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

当前全市已进入春耕备耕时节,为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确保农业生产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现就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农资生产单位及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加强自律,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发生。

二、各农资生产企业要按有关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严把质量关,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各农资经营者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产品标准学习,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所采购农资产品认真验明并索取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严把进货关。

三、各农资生产单位及经营者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对肥料产品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不得伪造产品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恶意攀附他人商誉;不得有强制交易、强行搭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农资产品质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加大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上溯源头、下查去向,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农资生产企业、经营者生产销售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赤峰市场监管)

标签: 违法行为 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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