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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今年3·15河北省消保委消费维权的十件事

时间:2022-03-11 18:04:2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1.年主题公益宣传

制作“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公益宣传片,3月5日至20日,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楼宇电梯、主要街道、重点商业门店、大型集贸市场、学校、车站、影院、广场等场所电子显示屏在全省范围进行滚动播放。 印制年主题海报1万余份,广为张贴在全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点评十大典型案例

在2021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受理的投诉案件中,筛选出10个维权典型案例并进行点评,3月10日至15日向社会发布。

3.发布消费维权数据信息

3月10日至15日,向社会发布2021年全省消保委系统投诉受理数据分析,相关消费调查和比较试验结果。

4.征集点评霸王条款

2月17日至3月5日,网络征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3月底,组织专家、律师进行点评。

5.开展法律知识竞答

3月10日至16日,依托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重点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新《汽车三包规定》,开展有奖竞答。

6.专业律师解答咨询

3月10日至15日,组织省消保委律师团成员轮流值班,解答消费咨询。

7.宣传消费维权先进典型

3月14日开始,联合河北电视台经济频道,首批筛选3名消费维权典型进行专题采访,在《小吴来了》栏目陆续播出。

8.共促汽车消费公平

2月14日至3月10日,联合长城新媒体汽车频道、河北新闻网汽车频道、河北电台等多家主流媒体征集汽车消费方面遇到的问题,并组织律师进行点评。

9.成立“两站”

3月15日前,在汽车流通、保险、家具装饰、现代物流、美容美发等13家行业协会成立消费者投诉联络站,在北国、信誉楼、国美电器、东明家具、贝壳找房、美团等17家重点企业成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10.开展消费体察

3月15日前,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和消费者代表,到“体验河北·品质消费”示范单位进行消费体察。(供稿: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法 消费者投诉 比较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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