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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促消费公平 云南市场监管在行动

时间:2022-03-11 09:40:5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消费公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积极开展主题宣传

云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放心消费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和线上投诉举报渠道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方式,大力开展“共促消费公平企业在行动”倡议活动和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倡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质量防线,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加强对新消费业态、新消费模式等消费知识的普及和风险提示,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力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

按照“自愿承诺”的原则,鼓励引导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参与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合理设置无理由退换货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建立无理由退货台账,主动公示无理由退货规则,在醒目位置对外公示承诺,自觉履行退货承诺。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商场、超市、市场、商业综合体、街区、商圈、旅游小镇等重点消费行业、消费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大力推行放心消费城市创建试点,引导经营者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进货查验、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积极培育宣传一批示范企业。

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综合治理

充分应用投诉举报和消费热点数据,综合研判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高发的企业和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和行政约谈,全面整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预收款后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不履行法定退换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供稿: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标签: 消费者权益 合法权益 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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