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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托管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2022-12-29 19:19:2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 2022-058 号


(相关资料图)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托管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权托管事项概述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凯盛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

                )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及

盛科技集团的委托对其持有的成都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成都中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昌中建材”

       )45%股权及凯盛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盛光伏”)60%股权进行管理(以下统称“股权托管”

                        )。有关详情见本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及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洛阳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2–019 号、临 2022–030 号)。

   近期,凯盛科技集团根据内部业务整合需要,将其持有的成都中

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 45%股权及凯盛光伏 60%股权无偿划转给

其下属企业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玻璃控股”

                           )。

   基于上述托管股权的变动情况,经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协商一

致,双方同意对股权托管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1)本公司解除对凯盛

科技集团委托的成都中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 45%股权、凯盛光

伏 60%股权的管理;

          (2)凯盛科技集团将其持有的凯盛玻璃控股 100%

股权委托本公司进行管理,双方重新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凯盛科技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调整股权托管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凯盛科技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约 31.74%股份。

  法定代表人:彭寿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 2 号

  注册资本:572,512.9793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轻工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轻工新技术

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招

标代理业务;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和生产;绿色能源项目的

咨询、设计、节能评估和建设工程总承包;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转让、咨询、服务,新能源及节能产品开发、推广应用、安装;太阳

能建筑一体化房屋构件、集成房屋、新型房屋的技术开发、生产、组

装、销售及安装。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玻

璃产品的深加工、制造、销售;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计

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物化分析、热工测定;建材、煤矿、电力、

化工、冶金、市政工程的机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

  凯盛科技集团 2021 年末资产总额 904.12 亿元;2021 年度营业

收入 333.42 亿元,利润总额 13.30 亿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凯盛玻璃控股目前为凯盛科技集团下属的发电玻璃业务发展平

台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汤李炜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B 座 1112 室

  注册资本: 14,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6 年 10 月 21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

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凯盛玻璃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5.62                  0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8,525.40            88,152

   净资产             88,216.11            88,150

  四、 《股权托管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股权托管

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都中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 45%股权、凯盛光伏 60%股权的管理。

公司的管理费不足一个完整月份的部分按实际自然天数分别折算。凯

盛科技集团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公司支付其应承担的管

理费合计 2,280,967.75 元。

效,双方签署本协议前已取得有权议事机构的批准。

   五、 《股权托管协议》主要内容

   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签署《股权托管

协议》

  。

   (一)协议双方

   委托方: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托管标的

   甲方持有的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

股权。

   (三)托管内容

议的限制外,乙方根据《公司法》和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代为行使

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但是对涉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甲方有知情权。

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行使股东权利的形式,为此:

   (1)标的公司原由甲方推荐的执行董事、监事改由乙方推荐。

甲方应促使乙方推荐的执行董事、监事人选能够任职,并促使该等执

行董事和监事能够按照乙方的指令行使职权。

   (2)当标的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行使任何股东权利时,甲方应

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决策。

有。

方应以甲方名义参加该等诉讼、仲裁并出具相关的与法律程序相关的

文件,并且,甲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参加有关的

诉讼、仲裁活动;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但若该纠纷

或费用因乙方违法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则相关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

工作。

  (三)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对应的标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

日自行终止。

  (四)管理费及支付

费为人民币 30 万元/月,如不足一个完整月份,按实际自然天数折算。

该管理费为固定费用。

应在甲方支付管理费之前向甲方开具相应的正规发票。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

方公章;

  (2)本协议经甲方有权机构批准;

  (3)本协议经乙方有权机构批准。

变更。

  (1)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双方协

商解除本协议;

  (2)在托管期间甲方将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3)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书面通知乙方。

  六、 本次调整股权托管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凯盛科技集团根据内部业务整合需要,将其持有的成都中建材

企业凯盛玻璃控股。鉴于股权托管关系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

本公司同意对股权托管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计划拓展薄膜太阳能电池业务的发

展战略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本公司于受托管理凯盛玻璃控股 100%

股权期间,仅代为行使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不发生资

产权属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受托管

理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参会董事 10 名,关联

董事谢军、马炎、刘宇权、张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获得通过。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于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在董事

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解除协

议》的议案

    鉴于凯盛科技集团将其持有的成都中建材 55%股权、瑞昌中建材

公司履行解除股权托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

权托管解除协议》。

    (2)关于公司受托管理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于上述股权托管协议解除后,公司接受凯盛科技集团的委托对其

持有的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托管,有利于公司继续

推进在薄膜太阳能电池领域布局的相关工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

平磋商后订立,具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凯盛科技集团的委托,管理其持有

的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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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洛阳玻璃 关联交易 股权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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