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 > 正文

美能能源: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2-11-13 20:05:51    来源:证券之星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审

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订《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协议书》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美能

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协议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规

划,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公

司业务转型升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订《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协议书》,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冯均科:

  茹少峰:

  宋元梁: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独立董事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热文推荐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