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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3-05-12 21:13:1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4


【资料图】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7,410,987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486,560 股,以 385,924,42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预计分配总额 57,888,664.05 元,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7,410,987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486,560 股,以 385,924,42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预计分配总额 57,888,664.05 元,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387,410,987 股减少至 385,924,427

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 385,924,42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

=385,924,427 股×1.5 元/10 股=57,888,664.05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57,888,664.05 元

/385,924,427 股=0.15 元/股。

   因此,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齐峰

   咨询电话:0533-5439432

   传真电话:0533-672543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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