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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3-04-05 19:06:0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03


【资料图】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3年4月4日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

园 1 栋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摘要的议案》

  公司各板块业务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为吸引和保留专业管理人才

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员工与

公司共同发展的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进

行有效统一,确保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由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

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4月5

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内容详见2023年4月5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战略目标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

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

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④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行使;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

(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

使的权利除外;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

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

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

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鉴于此,公司补充选举彭建春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至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杨梅、独立董事徐政、董事刘玲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其中独立董事杨梅为主任委员;

  (2)独立董事彭建春、独立董事徐政、董事长刘程宇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彭建春为主任委员;

  (3)董事长刘程宇、独立董事彭建春、董事陈佳为战略委员会

委员,其中董事长刘程宇为主任委员;

  (4)独立董事徐政、独立董事杨梅、董事李春英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徐政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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