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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时间:2023-02-13 21:56:42    来源:证券之星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资料图)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信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的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43.8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现就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无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不存在购买与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的情形,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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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信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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