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 > 正文

速看:兴通股份: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时间:2023-01-12 22:12:26    来源:证券之星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资料图】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竞得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贸易”或“交易对方”)

持有的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万邦”或“标的企业”)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逐项对照并予以论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该条的

规定,具体如下:

报批事项。上市公司已在《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

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企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

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若干问题 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热文推荐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