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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文:恒为科技: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3-01-08 16:18:02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496   恒为科技         2023/1/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29 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恒为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

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 2023 年 1 月 29 日 17:00 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

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公司证券部,邮编:201114。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翔;              证券事务代表:王蓉菲

联系电话:021-61002983; 传真:021-61002388;

邮箱:securities.affairs@embedway.com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 月 3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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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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