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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门:凯尔达: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2-10-25 19:06:52    来源:证券之星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尔达”、“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凯尔达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3 号《关于同意杭州凯尔达

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03,65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47.1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352.81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8,850.6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502.17 万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2 号)。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31,702.58        31,702.5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502.17 万元,扣除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 51,799.59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已累 计实际 使用 超募资金 15,000 万 元,剩余 可使用 超募 资金余额为

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1,799.59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1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 28.96%。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后实施。

及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96%。公司最近 12 个

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审议程序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1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后实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后实施。该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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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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