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 > 正文

今日快讯:威星智能: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

时间:2022-09-26 20:09:04    来源:证券之星    


【资料图】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或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2022年5月16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会”或“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并于2022年6月8日获得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号)。   对自公司本次发行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之日(2022年5月16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会后事项情况如下:   一、2022年5月由于股权激励导致的股权回购注销事宜   (一)股权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林振福、杨艳等 1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林少平自 2021 年 11月 26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5,700 股,回购价格为核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2021年12月24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08 号),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320,350.00 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32,320,350.00 元。  (三)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四)回购注销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本次发行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原因为股权激励事项,已经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之“第三章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之“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上市后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披露,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本次发行产生不利影响。  二、保荐机构对会后事项的承诺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荐代表人沈晓舟、陆韫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杨钊、王晓丽,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伍贤春、沈飞英、沈晓燕、陈志维在会后事项期间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未发生更换。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本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效期内发行。规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完毕的情形。  综上所述,自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通过发审委审核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止,公司没有发生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文件所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黄文谦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威星智能 非公开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热文推荐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