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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友股份: 健友股份关于“健友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02-21 17:12:50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3707     证券简称:健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13579     债券简称:健友转债


(资料图片)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健友转债”预计满足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的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3 号)核准,南京健友生化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 5,031,9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健友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

民币 5.0319 亿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34 号

文同意,公司 5.0319 亿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健友转债”,债券代码“113579”。

  根据有关规定和《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健友转

债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 54.97 元/

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 2020 年 7 月 10 日起,健友转

债转股价格变为 54.96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0 年 7

月 23 日起,健友转债转股价格变为 42.05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健友转债转股价格变为 42.01 元/股。因

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起,健友转债转股价格变

为 32.20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自 2022 年

益分派,自 2022 年 7 月 11 日起,健友转债转股价格变为 24.65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

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该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

时在未来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8 月 5 日至 2023 年 2 月 3 日),如再次触发“健

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健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权利。

   自 2023 年 2 月 6 日开始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期间,公司股价已有十一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即 22.185 元/股),公司预计可能将触

发“健友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

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

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健友转债”

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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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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