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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持续优化年报公示服务 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1-28 14:09:55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资料图)

为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的营商环境,发挥社会共治积极作用,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通知,通过改进服务举措、推进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实施分类分时管理等措施,引导指导全省市场主体依法有序报送年度报告,诚实守信公示经营信息,助力全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优化市场主体年报服务。新增五项提醒提示服务,支持市场主体高效、准确、完整填报年度报告。一是新增操作指南。在公示系统登录页面增加“年报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联系电话查询服务,方便联络员参考填报。二是新增填报示例。在公示系统信息填报页面逐项增加信息填写解释和示例,设置正确填写的提醒,增加住所位置图上传功能,切实解决不会填、误解填、错误填等问题。三是新增智能核验。在公示系统年报填报页面增加填报信息完整率自动核对、准确性关联提示、填报数据确认保存、公示信息提交公示功能,避免发生漏填漏报、未提交等情形。四是新增限制提示。对存在营业期限届满、未办理歇业备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问题的,分别增加相应限制性提示。五是新“零报”提醒。对经营性信息“零填报”的市场主体增加“请如实填报年报信息,零填报将影响信用度”的提示,进一步提高了年报信息的准确度。

改革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优化实施五项便捷举措,方便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电脑操作能力个体工商户填报年度报告。一是优化登录方式。允许使用不区分大小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年报公示系统;二是方便信息查询。支持遗忘联络员信息的个体工商户经实名认证后,自行通过公示系统查询有关信息;三是改进提醒服务。增加“一屏”展示和“提交并公示”提醒,避免漏填漏报;四是关联年报信息。公示系统自动带出上一年度年报内容,仅修改发生变化的信息即可报送;五是改革年报补报规定。不再要求没有报送上一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到监管部门现场补报,允许网上补报并关联信用修复。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强化信用基础作用,实施信用承诺闭环监管。一是作出通用型守信承诺。自2023年起,在企业填报年度报告时,上传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经营者)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青海省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从办理设立登记、取得行政许可、落实公示制度、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监督管理、亮照生产经营、推广信用报告等10个方面作出通用型信用承诺。二是实施信用约束。对同意上传信用承诺书并公示的,在公示系统即时信息公开栏目公开经签署的信用承诺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步建立异议提出、核查、反馈机制,建立社会公众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共同治理失信违诺行为。三是强化信用承诺监管。将信用承诺书履行情况列入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时一并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信用承诺闭环管理,督促市场主体守法诚信。

推动年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提升年报公示工作管理水平,服务全省市场主体发展,坚持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建立实施年报分类、分时管理措施,根据市场主体往年年报行为特征,通过大数据分析,将市场主体分为主动申报类、引导帮扶类、重点关注类、异常清退类,分别建库、分类施策。在理清底数的基础上,通过提前提醒、错峰填报、约谈督促、注销吊销等措施,强化分时管理措施,引导、指导、督促市场主体依法及时报送年度报告,不断提高年报效率,避免失信行为,唤醒市场活力。(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标签: 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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