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 > 正文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出台7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时间:2022-11-28 12:04:36    来源:中国质量报    


(资料图)

本报讯 (闫锡坤)近日,为降低疫情对广大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其更好发挥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7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产。

据悉,7条措施具体包括:对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信用修复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办,并要限时办、主动帮助办。因疫情原因导致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到期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延期至各地区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60个自然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推行柔性执法,疫情防控期间,除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领域外,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法实行“首次不罚”。内蒙古自治区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等经营性收费降至现行标准的50%。严厉查处不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行为。加大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查处力度。持续推进“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专项行动,大力开展针对个体工商户的调研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小个专”党建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党建指导员要做好联系服务个体工商户工作,为其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等信息服务,一对一帮助解决问题。

《中国质量报》【信息速递】

标签: 个体工商户 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群众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热文推荐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