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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丨南侨食品: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2-11-25 17:05:30    来源:证券之星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怀谷、王明志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重庆南侨食品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吉好食品

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怀谷、王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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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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