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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焦点:隆达股份: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2-09-30 20:06:02    来源:证券之星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

                      (证监许可〔2022〕893 号),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71.428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3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11,794,296.88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10,522,712.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1,271,584.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中汇验字

[2022]号第 600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

       具体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新增年产 1 万吨航空级高温

    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100,016.77     100,000.00             11,359.9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3 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人民币 3.3 亿元,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原因及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减少

财务费用,且在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的情况下,公司对营运资金及流动资

金有所需求上升,新增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可以很大程度的缓解资

金压力。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单次补充

流动资金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规定。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新增 2

亿元额度,即为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1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未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公

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通过直接或间接

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

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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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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