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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股份: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3-05-18 20:58:58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月 31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新股增发、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分配

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日)期间,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在上述期间共计转股

为 1,076,863,448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

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76,863,44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9999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76,863,44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9999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6999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 928 号

  咨询联系人:范薇薇 范文蓉

  咨询电话:0576-83171219

  传真电话:0576-83990868

  八、备查文件

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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