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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诉状》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时间:2023-03-03 17:07:03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 A 股 600611    证券简称: 大众交通           编号:临 2023-006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资料图】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20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诉状》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一审胜诉,但因本案二审尚

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先后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传票:

   鲁圣林请求判令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一项议案无效;

   刘伟、胡晓悟请求判令撤销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3 月 12 日、3 月 31 日披露的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003,2022-025)。

院民事判决书》

      (2022)沪 0104 民初 491 号,判决驳回刘伟、胡晓悟、鲁圣林的

诉讼请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5)。

二、二审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沪 0104 民初 491 号

案件的《上诉状》,上诉人刘伟、胡晓悟、鲁圣林认为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

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三项议案无效;刘伟、胡晓悟请求改判撤销被上诉人 2021 年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一审胜诉,但因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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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众交通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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