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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众惠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款37742元|今日要闻

时间:2023-06-09 21:08:35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成都人众惠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处罚〔2023〕9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当事人名称

成都人众惠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510104MA6DEA8G5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刘娟

违反行为类型: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内容:

1、没收广告费用37742元;

2、罚款37742元。

以上合计罚没款7548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4月17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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