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济 > 正文

润建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3-01-02 18:01:07    来源:证券之星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

  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

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

规模、投产期和达产期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

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李胜兰、马英华、万海斌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第三十五次 独立董事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热文推荐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