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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鹭钨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3-06-11 18:14:09    来源:证券之星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1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详细了解了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上述议案的材料,

就上述事项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

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锁定汇兑损失为目的所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进一步提升外

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已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该议案的审议和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廖俊雄、肖连生、高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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