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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关系是什么意思 连带债务可以单独起诉一个人吗?

时间:2023-06-09 11:23:31    来源:找法网    

连带关系是什么意思 连带债务可以单独起诉一个人吗?

连带关系是指在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合作关系。主要表现为债的关系,即两个以上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对部分或全部债权人都负全部给付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全部人,同时或先后履行全部或部分给付责任。

连带债务可以单独起诉一个人吗?

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保证人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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