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 > 正文

企业员工贪图方便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中 城管队员火速出击

时间:2021-11-30 21:59:32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    

企业员工贪图方便 城管队员火速出击

2021年10月18日临近下班时间,大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某公司在往河里排放污水,整条河的一半都变成了黑色,还表示之前就会有不定时的偷排。

执法队员立刻赶往被投诉企业,经初步了解,被投诉的是一家较有规模的公司,开办已有些年头,排污手续、设施设备齐全,既然这样,其还有必要违法偷排么? 带着这个疑问,执法人员到了被投诉公司南侧的河边,检查发现现场河面大面积变黑,该公司的一个雨水排放口正向河浜缓慢排放黑色污水。

为防止证据灭失,执法人员现场对雨水管道中残留的水样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随后执法人员立刻联系了该公司的负责人询问相关情况,得到答复这个是属于该公司的雨水管道,但不知道黑色污水是怎么回事。执法队员马上进入公司厂区排查,从最靠近该排水口的雨水井开始一路排查,最终找到了污水排放位置——位于某车间门口的一个工人洗手的水斗排水口接进了雨水管道,经多方询问,现场工人承认其在清洗印刷开槽机内部附着的水性油墨后误操作将两三水桶污水直接倒入水斗中。

第二天一早,执法队员来到该公司复查,经现场确认,该公司已连夜整改,厂区内雨水管道已全面冲洗,南侧河水颜色不再呈黑色,公司也提供了所使用水墨的成分分析检测报告。

案调过程中,查明该水斗于2021年8月底安装,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在培训员工时已经反复交代,水斗方便给员工日常洗手用的,清洗印刷机器内部残存的水墨后的污水必须倒入圆形盖子的污水井内,操作工人也很懊悔,表示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以后一定会按照规定将污水倒入污水井中。执法人员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对当事人使用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此给所有单位提个醒,不仅生产污水是污水,生活污水也是污水,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中!

相关法条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水应当从污水排放口排出,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雨水排放口等方式排放污水,禁止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或者生产性污水外运处理的,由市或者区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标签: 浦东城管大团中队 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城管队员 污水井

最近更新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