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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男子禁渔期地笼捕鱼200余尾 犯罪嫌疑人被送看守所

时间:2020-09-11 15:34:09    来源:扬子晚报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江苏长江沿岸实现全面禁捕。目前禁捕工作已经执行整整9个月。

截至9月11日,在长江仪征段,仪征市农业农村局与长航公安仪征派出所、仪征市水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多次,查处违法违规捕捞案件18起,有效震慑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巩固禁渔成果。其中,扬子晚报河湖卫士党建联盟成员单位——长航公安仪征派出所在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工作中的几个案例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渔期间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地笼非法捕捞江鱼螃蟹,犯罪嫌疑人被送看守所

2020年4月28日,长航公安仪征派出所接线报,在长江仪征段幸福河江汊口附近水域有人使用禁捕工具地笼捕鱼。接报后,仪征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蹲点守候,于4月28日6时许,将在该水域使用禁捕工具地笼捕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男,江苏仪征人)现场抓获,并当场扣押非法捕鱼工具地笼二组,渔获物各类鱼、虾和螃蟹数量若干。

经查,2020年4月28日6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携带非法的捕捞工具(深色的,有20 来个宽20厘米的正方形框子,每个地笼长约7.7 米,在长江仪征段幸福河口水域非法捕捞,后被仪征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获各类江鱼7 尾、螃蟹25 只、虾若干,共重1.145千克。

9月2日,经鼓楼区检察院批准,分局仪征所对“4.28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执行逮捕,并投送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地笼捕鱼200余尾,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2020年4月28日,长航公安仪征派出所接线报,有人在长江仪征段幸福河口水域使用禁捕工具地笼捕鱼。接报后,仪征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蹲点守候,于4 月28日5时许,将在该水域使用禁捕工具地笼捕鱼的犯罪嫌疑人冯某 (男,江苏仪征人)现场抓获,并当场扣押非法捕鱼工具地笼二组,渔获物200余尾。

经查,2020年4月28日4时30分至5时2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冯某使用禁捕工具地笼(绿色的,中间有铁丝圈固定,长约6.7 米,地笼的一头是圆形开口的,另外一头是绑起来封闭的)在长江仪征段幸福河口水域非法捕鱼,被民警现场查获。现场查获各类江鱼186尾、江蟹49只、江虾10条,共重2.205千克。

目前,冯某已被长航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标签: 禁渔期捕鱼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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