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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青岛崂山“捡”鲍鱼,村民索要500元

时间:2020-06-30 11:53:21    来源:饭店小厨子    
我从小到大生活在海边,我们这里出产的鲍鱼和海参举世闻名。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前我们这里冬天赶海,夏天碰海是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

海参和鲍鱼在90年代初的时候,因为可以出口创汇,所以开始价格暴涨,赶海和碰海的人基本都奔这两样东西去了。

海边的人也发现了这个商机,开始成立了“护海队”,海滩也开始分片承包出去给私人管理。我们这里“包海的”一直是有钱人的代名词,而且赶海和碰海的人也基本绝迹,因为已经无处可以赶海和碰海。

海里的海珍品资源有限,即使看护起来也会越来越少,所以包海的人开始在海里投放鲍鱼苗、海参苗以及一些珍惜海产品的苗,这样在自然环境下养殖出售。

如果有人去养殖区偷捕海产品,这个就属于偷窃行为了,而且这些海产品养殖区的安全防控措施也做的很好,毕竟海参、鲍鱼的市场售价不菲。而且偷捕者可能会损坏养殖者的生产工具,如把网箱弄破导致海产品逃走,这样会对他们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害。就曾有过偷海者损坏养殖者的设施而被判刑的案例。

崂山鲍鱼为什么这么贵今年的鲍鱼可以用白菜价来形容也不为过,现在市场上小鲍售价25块钱一斤,大一些的几块一只比比皆是。

可以说今年的鲍鱼是价格最低的。崂山市场上售卖的鲍鱼肯定价钱不高,因为同为海滨城市,山东的海产品比我们这一直便宜。几个外地游客捡的这个鲍鱼,那么就是在私人或集体的海域里捡的,这个属于私人或集体财产。

如果人人都去捡鲍鱼,那么这片海滩的养殖者会蒙受多大的损失?所以很多养殖者都有自己的土条款,因此崂山这个鲍鱼对私自偷捕自己海珍品的“罚款”。因此才有了一只鲍鱼500块钱的天价,这事可以说错在游客一方,海珍品的养殖区域不可能没有明示,这几个游客属于“明知故犯”。

不过因为媒体的报道才变成事件的180°的大转弯,村民如果不私自罚款选择报警,这几个游客一样会受到处罚。不论去哪里能够出游的成年人,应该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各养殖区和风景区都来一些这样的游客,随意去采摘或捕捞私人养殖的东西,那么养殖户的损失和生产经营然后保证?我觉得这几个游客应该受到批评教育。

标签: 崂山 鲍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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