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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时间:2017-10-10 10:34:07    来源:现代青年网    

今年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在上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下,深入调研、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紧密结合该院审判实际,对该院近三年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反复测算,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同时,围绕司法改革任务,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调研,对全体一线审判人员进行逐一摸底,征求各一线法官对审判团队建设、案件分配方式、法官合理工作量等的意见、建议,积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前期调研。召开专门会议向全院干警解读司改政策,减少干警对司法改革的认识误区,确保队伍不乱、士气不减、人心不散。

进行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

为加强法院干警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该院审判工作需要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履行职权的要求,建立符合职业特点和司法规律的职务序列。该院在9月份制定了《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2017年首次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方案(草拟)》、《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2017年首次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方案(草拟)》,并报上级法院和党委审核。该方案明确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类人员的等级职数的拟定职数、拟定人选和确定方式等内容,为11月之后这三类人员的等级晋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打下了基础。

调整法院机构和人员编制。

为适应司改新变化,该院调整、明确法院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内容,并向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报送了相关调整方案的请示。8月,港北区委印发了《港北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内设(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该院根据《规定》内设15个职能部门,设立派出机构1个,明确了相应部门和机构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在原有部门、机构的基础上新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将原属于立案庭的部分职责分离出来,让立案庭的职能更加规范、专业,而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也适应了司改的新需求。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

将案件分配工作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结合起来。一是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功能,做好诉前分流,实现简单案件随收随调,进一步缓解办案压力。1-8月,该院立案庭、巡回法庭、贵城法庭共分流、审结诉讼案件1926件,占诉讼案件结案总数的52.7%,其中调解结案1054件,撤诉结案169件,调撤率63.5%。二是实行“难易分流”,每个审判团队内部都确定了专门审理简单案件的简案法官和专门审理复杂案件的繁案法官。简单案件由简案法官运用简易程序进行快速办理,实现快速审理、准确裁判、高效便民;复杂案件由繁案法官组成合议庭,认真精审细判,重大疑难案情由审委会集中研讨、裁定,确保“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建立健全改革宣传工作机制。

积极宣传该院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1-8月,该院共向上级报送信息51篇;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涉及司法改革的稿件18篇,其中在贵港电视台播放7条,在《贵港日报》发表19篇。进一步加深了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对该院司改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罗珩 黄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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