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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

时间:2021-04-06 21:19:45    来源:经济参考报    

4月6日,证监会网站集中发布了29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涉及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金证券、东方证券、中信证券和五矿证券等多家券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综合此次披露的处罚信息来看,券商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等。相关业务负责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在针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言、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中,证监会指出,经查,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在保荐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上述行为违反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的规定。

在《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证监会称,海通证券作为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内控情况、股权情况等核查不充分。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海通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保荐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申报材料存在财务数据前后不一致,披露口径出现明显差异;信息披露内容前后矛盾;未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擅自简化披露内容等”中信证券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也被证监会责令整改。

作为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则暴露出对发行人商誉减值、关联交易、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对发行人转贷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

标签: 投行业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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