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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东台村民哄抢10吨猪肉,反映出的现状让我们羞愧!

时间:2020-08-12 11:03:06    来源:警眼看天下    

01

前几天,在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一辆装了10吨冷冻猪肉的货车发生事故翻车。

装载的部分猪肉被抛洒到高速路下的村庄,近7吨猪肉被村民哄抢,损失近30万元。

最夸张的是,抢到最后没什么可抢了,一个老大爷把货车掉落的车门也给拉走了。

这是被昂贵的猪肉价格逼疯了么?

说实话,猪肉价格是有点贵,但也不至于抢呀。

别人车祸了,你不帮忙就算了还跑去抢,这不是落井下石么?吃相太特么难看了,良心过得去么?

就哄抢猪肉这个事情,很多人觉得只是不文明,实际上,这种行为和土匪强盗毫无区别。

更悲哀的是,如此卑劣的犯罪行为却有着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

02

如果你在百度搜索“货车”、“车祸”、“哄抢”三个关键词,出来的新闻成百上千。

宁夏司机小货车侧翻,一车苹果遭附近村民哄抢而空

甘肃境内货车侧翻 22吨活鱼遭村民哄抢

海南东方货车侧翻满车甘蔗遭哄抢

内蒙古乌兰察布油罐车侧翻柴油遭哄抢

辽宁货车高速上侧翻 33吨果冻遭村民哄抢

四川车祸上百村民哄抢饮料民警制止时受伤

货车云南公路侧翻村民哄抢玻璃杯

福建公路酸奶车翻车遭百人哄抢有人称“不抢是傻”

浙江台风天货车出事故 30余吨大米引村民围抢

货车上海坠河4人死亡居民哄抢打捞黄酒

广西货车高速路侧翻菠萝惨遭哄抢

陕西:货车载数十吨大米侧翻村民开三轮车哄抢

山西一货车侧翻数百箱罐头遭哄抢

山东:满载柑橘货车翻车遭哄抢村民家中被发现100箱

……

前几年,央视一个节目曾统计了近3年以来的中国哄抢事件,这类事件遍及全国18个省份,说点啥好呢?

哄抢事件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中都发生过同样的哄抢,地域、素质、学识都不能简单说是诱发哄抢的理由。

而且很多遭到哄抢的货物并不贵重,甚至很多人抢回家也没什么用,可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来抢?

在犯罪学上有个著名的“破窗理论”,房子的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没有人来干预,那么接下来就会有更多的窗户被打破。

环境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

当货物整整齐齐摆放在车上,一切秩序井然的时候,恐怕只有江洋大盗或者闲的蛋疼的人会去拦路打劫。

但车祸后货物散落地上,秩序不受控制以后,只要有胆大者去试探搬走货物,加剧混乱的秩序,更多的人趁火打劫就完全放开手脚了。

在明知一件事情是违法或犯罪的时候,一个人可能不会去做。

但是假设在一群人之中,已经有人带头做了,且当时只能看到得益而没有产生相应后果时,人们就会受非理性控制。

福建漳州曾有一辆运酸奶的货车发生侧翻,上百名周围的村民去哄抢。

一个骑摩托路过的大叔路过,迅速加入哄抢现场。

记者前去采访,这个大叔看记者不参与哄抢,就说:“你不抢就是个傻子。”

当理性者的羞耻心被冲淡,只会引来更多的后入者。

03

为什么一个人不会去做的事情,一群人就有胆量做?

勒庞在《乌合之众》里认为:

“这不过是因为我们从原始时代继承了野蛮和破坏性的本能,它蛰伏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孤立的个人在生活中满足这种本能是很危险的,但是,当他加入到一个不负责任的群体时,因为很清楚不会受到惩罚,他便会彻底放纵这种本能。”

其实聚众哄抢这类事件的发生,本质上是因为“从众心理”和“法不责众”。

过去总有些舆论给哄抢行为签发道德、素质的诊断书,仿佛只靠道德教化就能制止陋习。

但当我们真正走近这些事件,寻找共性特点,就会发现,正是法律的缺失让哄抢成为代价极低的违法行为。

其实法律对聚众哄抢这件事一点也不含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上,从来没有规定过“法不责众”,但哄抢依然盛行,根本的原因是执法的难度和力度。

几年前,一则“兰州货车侧翻橘子遭哄抢警察拔枪制止”的新闻在网络出现。

当“村民”、“哄抢”、“警察”、“拔枪”这几个词语关联在一起的时候,引发了巨大的关注度。

我非常佩服这位敢于拔枪制止哄抢的警察,因为他在面临可能被处分甚至上法庭的风险的情况下,努力保护车主的财产利益。

他大可以什么都不做,在现在的环境下,没有人会怪他。

但这件事的处理结果,让我很失望。

兰州警方回应称,当事民警使用枪械不规范,不知道这位警察是否会被内部处罚。

我想到了彭宇案,此案之后,几乎没有好心人再敢去扶老人。

虽然我国不是判例的法律体系,可是社会行为却是判例的。

同样的,在执法机关处于绝对的舆论劣势的时候,这种处理结果只会让我们的执法者更加束手束脚。

所以,我最担心的就是,下次碰到类似的情况,这位警官是否还有勇气去拔枪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在另一则新闻中,兰州一个货车,葡萄被哄抢。

几乎同样的事件,没人鸣枪,什么事情都没有,唯一改变的就是那个货主。

04

不仅是执法难的问题,我们的媒体和舆论的焦点也偏离了方向。

他们会盯着警察拔枪是否合理,盯着受害人损失多么惨重,却很少去报道哄抢者应该受到什么处罚,或者哄抢者已经受到了哪些惩罚。

这就是中国法治舆论环境的真实情况。

当丧失了羞耻心的人,在利益面前化身脱缰疯狗,很多人还期望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用道德的标准去约束和感化。

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道德约束本就是南辕北辙的臆想。

小说《十宗罪》里有个故事:

运送海鲜的车翻了,村民去哄抢,司机劝说也不管用,甚至村民还叫人来抢。

过了一阵后,一个女孩想要搭便车,司机就问了她你是不是这个村里的人?

女孩说是,结果司机把女孩扔到冷冻车厢里面冻死。

然后将女孩分尸后,把肉卖给村民……

幸亏,只是小说。

标签: 哄抢猪肉 江苏盐城 货车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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