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 > 正文

外汇局将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和跨境赌博高压打击

时间:2021-05-10 11:46:54    来源:经济参考报    

4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官网通报一批共10个关于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的案例。本次通报的10个案例均为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罚的个人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案例,最高罚款金额达156.4万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公开通报一批涉赌资金非法汇兑案例,旨在持续向社会公众提示跨境赌博的非法性和危害性,传导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导向。下一步,外汇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击跨境赌博重大决策部署,继续紧扣跨境赌博“资金链”防控治理,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合作,重拳打击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

运作手法隐蔽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自2020年以来,为提示广大市场主体防范跨境赌博风险,提升社会公众拒赌反赌意识,外汇局已公开通报五批跨境赌博外汇违规案例。“为严厉打击跨境赌博,进一步加大教育警示力度,现公开通报一批涉赌资金非法汇兑案例,持续向社会公众提示跨境赌博的非法性和危害性,传导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导向,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赴境外或网上参赌,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经济金融良好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本次通报的10个案例中,涉案个人主要通过地下钱庄、POS机刷卡等方式完成资金非法汇兑,运作手法隐蔽,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

其中,四川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中,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13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6.4万元人民币。156.4万元人民币也是此次通报的10个案例中涉及的最高罚金。

在北京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中,2016年11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27.6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在依法严厉查处上述涉及跨境赌博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外汇局协同相关部门将处罚信息纳入涉案主体的征信记录,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外汇局将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和跨境赌博高压打击

打击跨境赌博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召开打击治理跨境赌博“资金链”工作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会上发言指出,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是政治性、长期性、系统性工作。虽然当前涉赌“资金链”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跨境赌博犯罪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打击治理工作面临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他要求,要坚持“严厉打击、有效管控、打防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继续采取最严厉措施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不断把“资金链”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上述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外汇局一是将持续保持对地下钱庄和跨境赌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持打钱庄与打赌博并举,通过打击地下钱庄深挖涉赌资金线索,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赌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继续加强跨境资金渠道监督检查,持续开展银行、支付机构等专项检查,督促其规范展业经营,提升合规意识,封堵地下钱庄和跨境赌博资金通道。三是深化防控涉赌“资金链”治理工作,从严从重查处涉赌资金非法兑换和跨境转移行为,形成对跨境参赌人员的有力震慑。

标签: 外汇局 打击外汇违法

最近更新

凡本网注明“XXX(非现代青年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