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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零容忍”工作要求 有效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时间:2021-04-19 17:43:43    来源:经济参考报    

4月16日,证监会通报了2020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办理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共办理该类案件59起,占办理信息披露类案件的23%,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21起。

据介绍,此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造假模式复杂,系统性、全链条造假案件仍有发生。主要表现为虚构业务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滥用会计处理粉饰业绩等。

二是造假手段隐蔽,传统方式与新型手法杂糅共生。除伪造合同、虚开发票、银行和物流单据造假等传统方式外,还利用新型或复杂金融工具、跨境业务等实施造假。

三是造假动机多样,并购重组领域造假相对突出。造假动机涵盖规避退市、掩盖资金占用、维持股价、应对业绩承诺等因素。造假行为涉及并购重组领域的案件占比达到40%。

四是造假情节及危害后果严重,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个别案件造假金额大、跨度时间长,且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违法违规。办理案件中,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证监会强调,将按照“零容忍”工作要求,坚持“一案双查”,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有效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标签: 市场三公秩序 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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